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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给烟台市所有公立私立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局领导、人大代表一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冷冷的风    时间: 2020-5-26 19:22
标题: 【【写给烟台市所有公立私立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局领导、人大代表一封信】
写给烟台市所有 公立私立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局领导、人大代表一封信
     我不知道现在学校的德育教育是否脱离的现实社会。说整天长大了要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实际上你们现在就可以做一些,不用等到将来。
     说人之初性本善。本性难移。就要在人格建立的最初几年,灌输好的、助人自爱自觉等等的人格魅力。
     现在社会,城市在急剧扩大,村改社及新烟台人上楼的人口在不断增多,但是平房和楼房的生活习惯不一样。上楼的父母有的是第一代住楼的,以至于上一辈父母都没有经验如何教育下一代子女。
     现在随着社会在发展,有些岗位虽然是公司所有制的但是却是为大众服务性质的!比如火车站、轮船轮渡都有24小时上班值班人员。就是其他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竞争激烈也有加班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就是有放夜班白天睡觉的人员。在居民区楼里,未成年人不知道轻轻上下楼走楼梯,在楼上家里疯跑,影响邻居休息。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什么先把德放在最前面,没有德行,公德心。后面再怎么高智商高文凭。再怎么身体强壮、漂亮。精神头都是用在自私自利,尔虞我诈,没有公德心的自私主义者,是国家社会的负奉献者。作为社会最初的教育家,应当在德育上下大力度教育。我记得我在1988年烟台上小学的时候上楼的时候3楼以上都有值日生负责监督上学上下楼的时候不能跑和迈2阶。难道我们社会在发展。德育教育就可以丢在后面不要了吗?!
      在学校、幼儿园应当在德育教育引导方面结合社会实际特色,延伸。1、在楼上不能特意胡乱跑、刻意摔拖东西,这不是平房;要时刻想着楼下住着人。想跑可以到楼下小区广场,公园甚至马路人行道都可以锻炼身体练慢跑。2、上下楼的时候尽量保持安静,也不用着脚尖走,就是走路不要跺楼梯就好,不要非要让别人知道你回来了(把力用在大腿根部就好,就上下楼梯,不要用在脚跟,更何况脚跟踏地对大脑发育未必是个好事)。
    对于人大代表依据以下3条国家法律法规: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解释50分贝是指一般普通室内谈话的声音。40-60分贝属于正常的交谈声音;60分贝以上就属于吵闹的范围)
《物权法》第九十条相邻不动产之间禁止排放、施放污染物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议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对不负责不自觉的熊孩子家长,以及22点后有夜生活开着高音迪高音乐汽车回居民区影响他人休息连小孩都不如的人群进行严厉处罚,继续保持宜居城市名誉, 30年后不能把社会财富留给熊孩子。以及因噪音引起社会治安案件应当为没有发出噪音一方为受害方或为是首先被侵害一方。(根据《物权法》首先熊孩子(包括18岁到42岁)侵害了我们的房屋居住的价值,谁没事找事打架玩呢)。各位人大代表不要说我住的楼房是带电梯的,不管我事,你家总有父亲叔叔爷爷姥爷是老烟台人吧住在老小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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