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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芝罘区人民法院通过 远程视频与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 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宋某某等45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该案涉案金额达15亿余元, 系近年来芝罘法院审理的金额巨大、 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案情摘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宋某某等人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违反《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先后组织开发并运营多个网络平台和APP,联系多个赌博、博彩等违法网站,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并根据违法网站的收款付款指令,为其提供委托收款和付款服务(即在违法网站与客户之间建立资金转移通道,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业务),大量发展微信用户注册,从中非法谋取巨额的经济利益,非法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宋某某等人违法国家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 在为期五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严格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芝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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