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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不是一回事啊,我按照限速行驶,也未酒驾,但是这么冲着过马路的,及时司机发现了,刹车肯定也是来不及的。不能因为驾车的家庭条件能够负担起,就必须要负全部责任。
你说的不强迫开车,更是无理,那么司机怎么办?大家都不坐公交车了吗?还要不要发展了?大多数家庭买个车都只是图个便利,10万的车可以不买车损险,但第三者都买到50万,就怕撞个人,倾家荡产。而且,那么多碰瓷的因何这么猖狂。我觉得不能一概而论。
现实只是讨论,该不该都是驾车的全责。现在无论从交警、还是司法,普遍都存在一种观念,保护弱势群体,这是感性的认识,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是说不通的,不能因为弱势违法就可以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另一方身上。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交规中也大概分为两派,亚洲地区国家,主要考虑以人为本,而欧美国家,则会考虑引起事故的责任人。
另外,现在的舆论导向不好,大家都是仇富、仇官思想严重,觉得开车的就一定比走路的有钱,理应承担责任。如果一个富豪散步被出租车司机撞了,估计舆论又是另一个方向了,都会说富豪为富不仁,还要出租车司机赔偿。又如果一个司机为了避让横穿马路的行人,而自己发生意外,行人是否该承担责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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