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890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3-1-19
- 最后登录
- 1970-1-1
|
民革中央将提案修订婚姻法,子女未满10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民革将提交提案“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提案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审慎办理离婚登记,设置离婚熟虑期。
面对这样的提案,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孩子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心理上的安慰。但是这也是有前提的,需要父母极力的压制自己的情绪一起生活。
但是想到孩子父母的感受的话,为了孩子就要一辈子压抑自己的情绪生活在一起,这难道不是对父母情感的一种压迫吗?
等到孩子满十岁的话,一切都为时已晚。父母已经丧失了选择感情自由的最好时间。
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不知道山下的网友么你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