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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吧,前前后后也都看了。说说看法:首先在老公病重时候离婚,楼主这么做,即使你能说出一万条借口来,你这么做说好听点是薄情寡义,你自己掂量。其次房子是老公父母买的前一套房子卖了付的首付,然后三年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首付跟你没关系,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至于你们离婚时候有没有签订协议就不清楚了,如果签订协议了房产归楼主,那这房子没有异议是楼主的了,如果没签,这房子你恐怕也守不住。另外楼主一直强调大姑姐是为了自己挣钱,我觉得这个说的太牵强了,病人还在医院大把的花钱,治疗费用都无处去出,何谈为自己挣钱呢?这个诬陷的有点太明显了。再说男方,父母可能会说一些不好听的,这个外人没法去确认,但事情都有因由,像你说的之前跟公公关系融洽到可以开玩笑,婆婆都护着你,突然翻脸来骂你,总是有原因吧。这个看客们简单想就想的通。这个事件里我是同情你老公一方的,因为二位老人在风烛残念在天天忍受着儿子帷患绝症的折磨,唯一的儿子随时可能撒手而去,此时的父母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我觉得也可以理解。楼主从一开始抱怨这抱怨那,但是看你卖房子后钱款分配来看,第一是你父母,第二是还你的钱款,有没有欠款不清楚,你这个态度很成问题,请问只是写了你名字的房子,事实属于老公的房子你有权利来分配这个钱吗?当然还是前面的话,如果离婚时候有协议,男方同意房子归你,那男方也没什么可说的,你自己愿意给楼主了,怪不着别人。奉劝楼主和那个姐姐,都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放一放,全心全意的以病人为主吧,说句不好听的,他还能活几天呢?能不能让他心无牵挂的离开这个世界呢。楼主我觉得指定是做不到了,那个姐姐现在在照顾弟弟,这一点我觉得做姐姐的做的还是很不错。但是别再让这些乱事搅扰弟弟了,让他心安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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