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84542|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汛期将至 电子水位警示牌被刮坏情况紧急 迅速破案 确保汛期到来设备完好如初获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日,市排水管理处养管所的同志们,持锦旗来到市交警第二大队,以感谢大队事故民警宋维东同志快速侦破一起交通事故,帮他们避免了一起较大的经济损失。

640.webp (1).jpg (180.25 KB, 下载次数: 15)

640.webp (1).jpg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7月4日上午9时许,市排水处养管所马所长一行3人,来到交警二大队,为大队送上了刻有 “担当克难严执法  两学一做践言行”的锦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二大队事故民警破案神速,公正执法,使案件得到及时侦破,由此设备得到及时修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保障了市民汛期的安全出行,我们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马所长紧紧握着事故民警宋警官的手不住的道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据了解,该事故发生在 2017年6月2日。当天上午8时许,二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市排水处树立在幸福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南口的电子水位警示牌,昨夜被车辆刮蹭损坏,肇事车辆早已驶离现场,车辆去向不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接到报警后,大队办案民警宋维东立即来到事发现场,细致察看了被撞损的警示牌。在事故现场,细心的宋警官发现,该警示牌的碰撞痕迹是由南向北方向刮蹭的,而该警示牌树立在道路的西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一情况说明,碰撞该警示牌的车辆当时不是在逆行、就是在倒车,而且该警示牌树立的位置较高,离地面约有3.5米多,一般的家庭用车根本无法刮蹭到如此高的位置,涉嫌肇事的只能是大型货车或者客运车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在确定好该起事故的侦破方向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通过录像试图查找相关车辆。由于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不明确,据报案人称只能确定大体范围在6月1日晚20时至6月2日早4时左右,时间跨度较长,工作量较大,给民警破案带来不小的难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过办案民警克服困难,立即调取事发时段的视频监控录像,从视频中寻找破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从视频中发现了一辆重型半挂车具有重大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视频显示,该车于6月1日晚22时许由幸福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在幸福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处向南右转弯,但是行驶至幸福路铁路桥下时,发现自身所载货物较高,无法通过该铁路桥,于是又开始向北倒车,在倒车的过程中,该车的右侧刮蹭到了警示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由于摄像头清晰度及夜晚的原因,该车的车牌号并不能从监控视频中提取,于是办案民警又调取了该路段下一路口的卡口监控,终于找到了这辆悬挂浙C357XX车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经多方协调,办案民警终于联系到了当时驾驶这辆半挂牵引车的驾驶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据该驾驶员称,当时确实是因货物过高,无法通过铁路桥而在该处掉头,但是对于刮蹭了警示牌的事情,确实不知情。通过民警仔细询问驾驶员,并实地勘察了相关痕迹,证实了该事故确为该驾驶员在刮蹭后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1: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事后,该涉嫌肇事的驾驶员在民警协调下积极配合,及时赔偿了由于该事故造成的排水处的相关财产损失,并取得了排水处的谅解,该案件得以快速办理完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7-7-29 22: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个要赞,但是,你一个帖子发完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7-7-30 09: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7-7-30 10: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就是说,警察想查你,你是跑不了的,警察不查你不跑也查不到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7-7-30 10: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车辆去向不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7-30 17: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zzyy 发表于 2017-7-29 22:25
这个要赞,但是,你一个帖子发完好不好?

工作需要请理解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