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人厚道! |
嘉柏利 发表于 2016-3-2 20:53 想说违章复议也真是难啊。 昨天趁送老婆去机场请假之机将资料递交管委法制办交之前已经整理好的违章复议书,结果很悲情。 首先,格式不对,缺少被申诉对象(包括要被申诉的单位、人员名字及电话,他们解释为不写清楚没法复议),缺少自己的具体地址,最后缺少“此致、敬礼”。 再次,当时要个模板,回复网上随便下载,等弄好了一堆问题,反过来说“国务院”什么的(没有听清楚),说下载一个不就好了。 最后,我说弄好了给你就行了吗?还不行,届时还要听证(自己还要请假),我听了之后,拿起资料说了声“谢谢”直接就走了。 备注: 去之前,他们就不在办公室,是别人叫的,我走后,刻意回头看了下,又去别的办公室去了(也许是工作,也许是喝茶,谁知道呢) 总之一句话,违章复议了,太麻烦了,希望大家尽量不要有,费时,费力。 |
那些王八羔子,我天天走开发区206国道,有些地方的问题就要揭发,要不然大家都跟着受祸害 |
丰乳肥臀 发表于 2016-3-1 16:23 楼主说的是红绿灯前的那个左转箭头有问题,和前两个不一致,不是你拍的这个。 |
zzx198488 发表于 2016-3-1 16:02 今天我在这个路口看了五分钟,发现去蓬莱的方向(往北走)共四个机动车道和一个非机动车道。 在机动车车道中:最左侧是直行+调头,最右侧是右转+直行,中间两个车道是直行。 路牌和地面标志一致。是不是已经改过来了? |
丰乳肥臀 发表于 2016-1-27 19:44 实际上,如果违章图片没有问题的话,一般是销不了的。烟台很多路口都有这情况。地面标识和指示牌属于两家,指示牌经常更新不及时,最好还是以地面标识为准。 |
豆豆的爸爸 发表于 2016-1-27 16:54 你应该机智点,按指示标志掉头,然后再转回来, 政府部门不管实际情况,人家就要求你按规定来,有权就是这样任性,除非你找媒体之类的给他曝光下。 |
现在进开发区的夹河桥右转标志也画个乱七八糟,也看不出还有没有非机动车路 |
我2月1号也中招啦,已经在民意通咨询啦,回复如下: 问题:206国道秦山路路口,自东向西方向,路口指示牌标志最左侧车道可以直行和左拐弯,但信号灯指示只可以左拐弯,在这个路口发生违章是否可以撤销。个人认为是路口信号和路牌设置不清楚,不能由驾驶人员来承担这个责任。 答复:您好,经勘察,206国道车道指示牌和路面导向箭头都是公路部门设置的,针对车道指示牌与路面指示箭头不符的情况,我们已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对于电子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您可携带行驶证前往开发区交警大队或拨打电话6388722进行咨询。 准备去复议去 |
1、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当保持一致性。 2、在遇到交通指示牌与路面交通标线不一致时,应以路面上的交通标线为准。 3、如因二者不一致导致被处罚的,应当撤销处罚。 |
嘉柏利 发表于 2016-1-29 11:33 必须复议 |
真狠啊 发表于 2016-2-2 09:46 应该是吧,规则人家说了算。 |
豆豆的爸爸 发表于 2016-2-2 07:52 啥意思?这是又允许直行了?那之前直行被罚款滴就这么默默享受了?! |
mengqinglin 发表于 2016-1-29 18:26 今早上突然发现左侧车道多了一个直行箭头,特别的白,白,白 |
坑啊…… |
我觉得时间允许的话,最好去复议下,毕竟也是有意义的。如果老不问,心理也是个疙瘩。 |
豆豆的爸爸 发表于 2016-1-29 17:14 这不还是让运动员自己当裁判吗 |
按照53楼提供的电话9600110,公安已经受理诉求。但是打电话过来说的还是交警大队,内容基本一样“此情况汇报,删除权力不在交警大队,而是在交警支队”,并表示如果不撤掉违章,就在审车之前申请复议。(现在还有几天清闲的时间,看看到底如何处理,送的电话时间也很多,就每天打电话问问,烦死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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