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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海阳一男子偷鹅不成反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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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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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过,“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近日,海阳一男子陈某为吃鹅肉却上演了一出偷鹅不成反进牢房的“悲剧”。


11月2日,海阳市东村派出所根据掌握的抢劫嫌疑人陈某驾驶的车辆信息,利用“天网”监控成功锁定陈某活动轨迹,并通过在其经常经过的道路上守候,最终将再次出现的陈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14时许,陈某伙同王某(在逃)驾驶面包车,在东村街道办事处一村庄河道里偷取人家养的家鹅时,被发现,后陈某和王某湖驾车逃跑时被追赶的姜某斌拦停,见行迹败露,陈某、王某下车威胁姜某斌少管闲事,并用拳脚将姜某斌的面部、腿部打伤,临走时,为防止姜某斌报警,陈某又将姜某斌的手机抢去摔毁。
最后陈某,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

现陈某因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民警规劝王某早日投案自首。
     
沙发
发表于 2016-11-3 18: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这怕要好好判一下,这年头,这样的人,希望严惩,看来这两家伙不能在家过这个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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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3 20: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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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1-3 21: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判个十年二十年的,出来后拄着棍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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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5: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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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1-4 18: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来偷只鹅不算事,可动手打人,这性质可就全变了,学学人家专业的盗窃犯,都是打自己搞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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