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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凭什么收费,有服务合同么?
第一家叫向阳物业,签的合同,盖了公章,收了服务费。不作为,去交钱,影响人家睡觉(上班都趟在椅子上,真舒服),说不着急,到时再通知大家。结果呢,自己跑路了!
后边来的,都是强行接管,也不跟业主协商,根本无视“合同法”关于合同转移这个规定,进来就要钱。跟他讲理,他说只管收费,如果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去找向阳物业,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其实要收费,不难。先解决遗留问题,三方协商进行合同转移,然后做好服务。但是呢,他们根本没服务这个概念,以为是来管控业主的。第一招:启用电梯卡,不交物业费,不能坐电梯。第二招:换公司,电话轰炸催缴物业费,然后门上贴条威胁要起诉业主;第三招:贴通知a区1-2号楼办房产证,但必须与物业费绑定,我们去投诉,他们睁眼说瞎话答复不会与物业费绑定;第四招:再换一公司,真放大招,给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停水,电视台来了,它死舅子不承认,乘业主没注意,把水表给悄悄偷走,业主去追,没追上。
换成你是业主,你缴费么?当然,如果你是物业,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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